水泥检测实训室管理制度
日期:2020-03-01 18:09:55  发布人:交通工程系  浏览量:1881

为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完好状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重精密仪器、通用设备由专人集中管理,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设备仪器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记录,由主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双方检验后方可使用。用完后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损坏须经本室负责同志签署处理意见后、酌情处理。

3.仪器设备及低耗品实行分室管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负责同志。除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外,还应了解其工作原理以保养维修,并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4.所有仪器设备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准携出或让外单位人员使用,违反规定者责任自负。

二、实训室规则

1.任何人员进实训室做实验必须征得实训室管理员同意,提前预约登记。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记录。用完后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损坏须经本室负责同志签署处理意见后、酌情处理。

2.爱护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详细记录;

3.珍惜实验物品,特殊化学试剂控制使用;

4.切实注意安全,控制水、电、气的使用,不允许私自拉电线;

5.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三、实训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实训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训室管理(水电暖、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室内管理工作。

2.完成实训室安排的教学实验任务及与之相关的其它工作。

3.承担大型仪器及常规仪器设备管理、维护、使用。

4.接受学校组织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实验守则

1.按时入室、不迟到、不早退;

2.实验前要做好预习,实验中要严肃、认真、独立的完成实验内容;

3.室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实验中要保持安静,严禁嬉笑大闹;

4.听从教师指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准动用本次实验以外的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5.实验完毕,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搞好清洁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损坏实验物品,酌情赔偿。

五、实训室安全制度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室内;

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否责不准动用,仪器设备使用后要整理复位;

3.室内的设备装置需摆放整齐、有序、有间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杂物。电器、电线布置要规范;

4.检查、维修仪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带电检修;

5.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室内严禁明火,严格控制使用电炉;  

6.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使用制度,要随用随领;特殊情况有少量剩余要双人双锁管理;有害气体需及时排出;

7.需长期连续运转的试验设备,要向实训室报告。设备运转中要有人值守;

8.时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水源、电源。各室钥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制;

9.警惕火灾、防火器材要定期检查,保证完好,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实训室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学校财产安全,把实训室防火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落到实处,查堵火险隐患,特别制定以下规定:

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2.消防器材定点定人安放,不得私自随意挪动,谁主管谁负责;

3.实训室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安全员报告并马上处理;

4.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线,严格电炉使用管理规定;

5.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前需征得主管人员同意,工作时间不得离人,如需连续使用须经安全员检查后进行;

6.对忽视防火工作,冒险作业,违反制度且不听劝阻者,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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