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系协会规章制度
日期:2019-09-19 00:00:00  发布人:交通工程系  浏览量:3056

交通工程系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交工协会内部管理、增强里的凝聚力,强化协会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协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协会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系部、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协会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发展和学院其他各社团的关系,促进协会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会长职责

会长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本部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协会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协会老师、会长、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善战"。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报账制度
第一条: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到办公室进行统一报账。
第二条:会长团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各部部长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会长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六条:会长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及安排。

评优处罚制
第一条: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
(2)无故缺席者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部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拒不完成者。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5无前四条情况下: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第二条:协会优秀干部由会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2)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上统筹安排,以身作则,不得推诿责任 。
(3)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五章  人事任命制
第一条:为了使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第二条:会自然换届之前各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第三条:如有会干部提前退出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协会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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